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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7:选修课程内容
发布者:政治组   发布时间:2018-09-04 21:35:04   阅读次数:1486
政治组 --> 高中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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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试题解析制作计划

解读053课程内容:选修课程

   

基于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延展的需要,确定选择性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与必修模块的关系。选修课程设置“财经与生活”“法官与律师”“历史上的哲学家”三个模块,是对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相关课程的进一步拓展。

选修课程是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课程,包括国家设置的拓展、提高性课程和校本课程,涉及个人生活、职业体验、大学先修等方面的内容,可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和当地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特点开设。如何选课取决于学生的志趣。

财经与生活

提供本课程模块,目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帮助学生更好地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了解经济生活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提升学生正确理解和积极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与人生观,坚持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践行敬业、诚信的价值准则。

本模块为《财经与生活》,主要包括货币与市场、收入与支出、投资与理财、企业与就业四部分内容,此模块与旧课标中经济生活第一、二单元内容基本一致。

旧版必修1《经济生活》

新版选修1《财经与生活》

生活与消费

货币与市场

收入与支出

生产劳动与经营

投资与理财

企业与就业

收入与分配

(并入必修2《经济与社会》)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并入必修2《经济与社会》)

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正面临着全新的环境,特别是在在经济生活领域中,如何利用《经济与社会》《财经与生活》模块对处于成长过程中的高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市场道德教育和相关政策教育,使学生切实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如何利用《经济与社会》《财经与生活》模块对高中生进行现代公民所必须的财经素养教育,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知识来源于生活,要归于生活。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应生活化,要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从必修2《经济与社会》,选修1《财经与生活》的名称改变即可看出,我们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正在不断强化知识的实践性、强化对学生运用能力的培养。

 

 

 

 

 

 

 

 

 

 

 

 

法官与律师

提供本课程模块,目的是帮助学生更多地了解法官和律师这两种有代表性的法律职业的不同职责和共同使命;理解法官和律师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进步提高法治思维和用法、护法能力。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不同,职责有异,但双方追求的目标同归,即在于守护法律尊严,播撒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正。

本模块内容为新增内容,与必修3《政治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相互配合,体现国家对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深化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

 

 

 

 

 

 

 

 

历史上的哲学家

    本模块大部分内容均为新增内容,原必修4《生活与哲学》中哲学的基本派别的相关知识有所涉及,并全面补充哲学发展史中的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知识的补充和拓展。

 

综合必修4个模块,选择性必修3个模块,选修3个模块的改变,总结如下:

原《经济生活》的第一、二单元变为《财经与生活》;

原《经济生活》的第三、四单元变为《经济与社会》;

原《政治生活》的第一、四单元变为《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原《政治生活》的第二、三单元变为《政治与法治》的前两部分;

原《文化生活》的第二单元和原《生活与哲学》变为《哲学与文化》;

原选修《科学思维常识》变为《逻辑与思维》;

原《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变为《法律与生活》;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与法治》中“依法治国”、《法官与律师》《历史上的哲学家》为新增内容,原《文化生活》的第一、三、四单元,《科学社会主义常识》《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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